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花一百元,送九十元?

1999-07-29 来源:文摘报  我有话说
7月20日,在北京华联商厦大门入口处宣传海报上赫然写着:“现金购物满100元,返赠90元抵用券”。而抵用券的使用细则则要到收款台前才能找到:“单笔(同一品牌)购物满百元限用30元抵用券,使用范围是服装等7大类商品中的7折以上商品。”

不少消费者表示了不解与异议。一位顾客指出:“海报给人的直观感受是这90元抵用券可以当钱花,可按照附加条件,你必须买300元商品后,90元抵用券才能当钱花,这不是花钱买折扣吗?”能使用抵用券的商品范围很小。面对消费者的不领情,华联商厦也满腹委屈:“抵用券只是一种优惠的凭证,并不能把它看成等值的钱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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